【简答题】
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该企业2015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详见解析
(1)①将自产产品捐赠给社科院,企业所得税应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00万元,应确认视同销售成本80万元,视同销售业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80=20(万元)。②年度利润总额=5000+1500-3000-1000-300-260-1200-800-120+1000=82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820×12%=98.4(万元),实际捐赠97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准予全额税前扣除,无需纳税调整。则业务(1)整体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③视同销售收入100万元,应计入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业务(3)应调整】,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