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简述《1875年宪法》的特点。
详见解析
在形式上,《1875年宪法》由三个法律文件构成,是法国历史上唯一不是系统完整的宪法典的宪法。宪法的内容也不完整,主要内容是政权的组织与分配,既没有宪法的一般原则,也没有专门规定司法权,特别是对公民权利缺乏系统规定。
(1)宪法规定,立法权由参、众两院共同行使。
(2)总统是国家元首,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上选出,任期7年,连选连任。
(3)宪法规定法国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是行政机关,内阁总理由总统任命,但其工作向议会负责而不向总统负责。
(4)宪法肯定了拿破仑一世创立的参政院这一国家机构。
(5)《1875年宪法》共适用65年之久,是法国历史上适用时间最长的宪法。它奠定了第三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础,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并在法国首次推行责任内阁制,在法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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