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2006年10月甲商业银行与乙企业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乙企业的厂房抵押,贷款额200万元,贷款期2年。2007年8月,乙企业因欲与外商合资,故依照外国投资方的要求向甲银行提出提前归还贷款,遭银行拒绝。问:(1)若乙企业在贷款到期后要求贷款展期,则该贷款展期累计不得超过几年?为什么?(2)甲银行拒绝提前还贷是否合法?为什么?
详见解析
(1)该贷款展期累计不得超过1年。因为中央银行对展期货款的限制中规定,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而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贷款,故本案中乙企业的贷款为中期贷款,其展期累计不得超过1年。
(2)甲银行有权拒绝提前还贷,因为提前还贷须经借贷双方协商,而非单方行为。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2006年10月甲商业银行与乙企业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乙企业的厂房抵押,贷款额200万元,】,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