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王某,男,46岁,系某市副市长。某日晚王某利用收取公路建设集资款的机会以暴力手段将前去办公室请求缓交的女青年张某强奸。张某被害后,立即到市检察院告发,市检察院按管辖规定转往市公安局并通知其及时查处。市公安局派人前去调查,王某矢口否认,市公安局派人前去调查,王某知否认,市公安局因而没有立案。市检察院经调查发现张某被强奸属实,遂通知市公安局立案后又作了撤案处理。请结合案情回答,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行为是错误的,应该怎么做,公安机关又应该如何处理?
详见解析
正确答案: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委会讨论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立案通知书后15日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及时送到人民检察院。教材章节/页面:2-76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王某,男,46岁,系某市副市长。某日晚王某利用收取公路建设集资款的机会以暴力手段将前去办公室】,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