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简述筹资业务的职责分离制度。
详见解析
正确答案:(1)筹资计划编制人与审批人适当分离。(1分)(2)办理债券或者股票发行的人员与会计核算岗位适当分离。(1分)(3)会计核算人员与负责收付款的人员相分离。(1分)(4)保管未发行的债券或股票的人员与负责会计核算人员适当分离。(1分)(5)不得由同一部门或者个人办理筹资业务的全过程。(1分)教材章节/页面:9-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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