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A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5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股价为50元。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拟每10股配2股,配股价25元/股,配股除权日期定为2011年3月2日。假定配股前每股价格为56元,不考虑新募集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要求:(1)假设所有股东都参与配股,计算该公司股票的配股除权价格、配股后每股价格以及每份股票的配股权价值;(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2)假定投资者李某持有100万股A公司股票,其他的股东都决定参与配股,分别计算李某参与配股和不参与配股对其股东财富的影响(计算结果保留整数),并判断李某是否应该参与配股;(3)如果把配股改为公开增发新股,增发1000万股,增发价格为25元/股,增发前一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56元/股。老股东认购了800万股,新股东认购了200万股。不考虑新募集资金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计算老股东和新股东的财富增加。(增发后每股价格的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财富增加的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详见解析
(1)配股前总股数=5000/1=5000(万股)配股除权价格=(5000×56+25×5000×2/10)/(5000+5000×2/10)=50.833(元)或:配股除权价格=(56+25×2/10)/(1+2/10)=50.833(元)由于不考虑新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变化,所以,配股后每股价格=配股除权价格=50.833(元)每份股票的配股权价值=(50.833-25)/(10/2)=5.167(元)(2)如果李某参与配股,则配股后每股价格为50.833元,配股后拥有的股票总市值=(100+100×2/10)×50.833=6100(万元),李某股东财富增加=6100-100×56-100×2/10×25=0(万元)如果李某不参与配股,则配股后每股价格=[5000×56+25×(5000-100)×2/10]/[5000+(5000-100)×2/10]=0.92(元),李某股东财富增加=50.92×100-56×100=-508(万元)结论:李某应该参与配股。(3)由于不考虑新募集资金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所以,普通股市场价值增加=增发新股的融资额,增发后每股价格=(增发前股票市值+增发新股的融资额)/增发后的总股数增发后每股价格=(5000×56+1000×25)/(5000+1000)=50.8333(元)老股东财富增加=50.8333×(5000+800)-5000×56-800×25=-5167(万元)新股东财富增加=200×50.8333-200×25=5167(万元)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A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5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股价为50元 。股东大会通过】,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