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题】
甲于2012年1月5日在乙银行填了一张10000元的活期存单,连同10000元现金交给储蓄员丙。丙第一次清点无误后,交给旁边实习生丁再次清点,丁清点后发现只有9900元,遂只开了9900元的存单。甲提出异议,与银行交涉无果,遂向法院起诉。银行在答辩中声称其内部文件规定“两人临柜,复核为准”,故只承认甲存入9900元。问:(1)甲与乙银行之间的储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银行内部文件规定“两人临柜,复核为准”的法律效力如何?(3)本案该如何处理?
详见解析
正确答案:
(1)甲与乙银行之间的储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成立。(2分)由于甲与乙银行和业务员丙、丁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要约与承诺过程,并且其中无任何违法和意思表示不真实之处,而且还有存单作为储蓄合同成立的证明,因此,该合同是成立的。(1分)(2)银行内部文件规定“两人临柜,复核为准”的法律效力如何?“两人临柜,复核为准”只是银行的内部规定,只对银行内部员工具有约束力,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2分)业务员丙对外代表银行与客户发生关系,其对甲所填存款数额和所交现金数额予以认可,并未提出异议。故其所确认的数额与甲所填数字一致,具有法律效力。而丁在复点时发现有差错,这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问题,与甲无关。(2分)(3)本案该如何处理?4-123法院应判决甲与乙银行的10000元储蓄合同关系有效成立,乙银行应确认甲的存款为10000元。(3分)教材章节/页面:4-123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甲于2012年1月5日在乙银行填了一张10000元的活期存单,连同10000元现金交给储蓄员丙。丙第一次清】,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