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和丙于2012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解散后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5月,合伙正式解散,但丙并未履行协议。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2012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B、2012年5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C、2012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D、2012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
C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丙并未将房屋过户至甲、乙名下,甲、乙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故2012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权人,丁、戊的赠与合同虽经公证,但仍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有权亦不转移。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甲、乙和丙于2012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解散后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5月,合】,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