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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商场长年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 “音著协”)管理下的作品作为商场的背景音乐,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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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14 12:52|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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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目:

【简述题】

甲商场长年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管理下的作品作为商场的背景音乐,2003年,音著协向甲商场发出律师函,要求该商场支付使用费。谊商场拒绝支持。2004年,音著协将谊商场诉王法院。音著协认为:该商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并不支付使用费用,是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甲商场辩称:音著协不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其只是受委托对相关音乐著作权的权益进行保护的非营利社会机构,没有权利就商场播放背景音乐收取费用。另外商场播放的背景音乐都是已经发表的作品,没有违背著作权人创作音乐服务大众的初衷,在一定程度上还承担了某种文化信息的传播与社会文明的宣传功能,且商场播放背景音乐只是为了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商场使用这些音乐作品并不需要取得著作权人同意,亦无需支付使用费用。请就此案,回答如下问题:(1)音著协能否作为原告起诉该市场?(2)商场是否构成侵权?如商场不构成侵权请分析理由;如构成侵权,请说明侵犯了著作权人何种权利。(3)在什么情况下,商场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不需要得著作权人同意,亦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试题答案:

详见解析

试题解析:

[答案](1)音著协有权作为原告起诉该商场。音著协是音乐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组织,其职能主要是经著作权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进行涉及著作权的诉讼等。

(2)商场构成了侵权,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此处的表演形式包括口头表演,借助放映机、录像机、录音机等机械设备公开播放作品的表演。表演权是著作权财产权中的一项内容,著作权人有权自己表演,亦有权许可他人表演,他人未经许可而表演了著作权的作品即构成侵权。

(3)在合理使用情况下,商场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不需经其许可,亦不需支付报酬。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甲商场长年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 “音著协”)管理下的作品作为商场的背景音乐,2003年】,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

(编辑:题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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