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为100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为120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元。
A、100000
B、117000
C、120000
D、140400
详见解析
本题应做如下分录:
借:原材料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
贷:实收资本140400
则甲公司实收资本增加额=120000×(1+17%)=140400(元)。
故选D。
今天给大家整理的问题是【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不知道你答对了没有?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