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确的答案是C
解析
A项:根据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法的现代化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和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外源型法的现代化一般是在外部环境的强有力的作用下,在迫切需要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背景中展开的。其特点在于:(1)具有被动性。一般表现为在外部因素的压力下(或由于外来干涉,或由于殖民统治,或由于经济上的依附关系),本民族的有识之士希望通过变法以图民族强盛。(2)具有依附性。这种情况下展开的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法律改革的“合法性”依据,并不在于法律本身,而在于它的服务对象的合理性。(3)具有反复性由于法的现代化不是社会自身力量演变的自然结果,所以,在通往现代化的进程中,传统的本土文化与现代的外来文化之间矛盾比较尖锐,法的现代化过程经常出现反复。A选项错误。
B项: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指由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这种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这种类型的法的现代化是在西方文明的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B选项错误。
C项: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革新。在这种法的现代化过程中,外来因素是最初的推动力。这种类型法的现代化的重要特点,不仅表现为正式法律制度的内部矛盾,而且反映在正式法律制度与传统习惯、风俗、礼仪的激烈斗争中。传统的利益群体和传统观念相结合,一方面成为法的现代化的强大阻力,另一方面又使法的现代化进程呈现多样性。C选项正确。
D项:从起因来看,中国法的现代化明显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西方法律资源也就必然成为中国法的现代化的主要参照。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一方面是历史上缺乏法治传统,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实的迫切需要,在这双重压力夹击下的现代化过程中,法制建设具有浓厚的“工具”色彩和“功利”性。从清末修律开始,中国法的现代化一直是立法主导型,即通过大规模的、有明确针对性的立法,自上而下地建立全新的法律体制。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2、正确的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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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正式的法的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对于正式法源而言,法律人必须予以考虑;或者说,法律人有法律义务适用它们。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在我国,指导性案例不是正式的法的渊源。A选项错误。
B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对象是不特定的主体,但判决的效力只针对案件的当事人,因此判决不是规范性文件。B选项错误。
C项:与归纳推理不同,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论,而不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具体来说,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在某些属性上是相似的,从而推导出它们在另一个或另一些属性上也是相似的。本题案件中,法官援引了与待审案件相似的指导性案例,其运用的正是类比推理。C选项正确。
D项:在我国的审判机关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正确的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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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D项: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称为“有利原则”,它同样具有其正当性或者合理性基础。因此,即便案件发生在过去,但是在符合“有利原则”的情况下,新法即“为未来作规定”的法律仍然可以作为其认定的根据。所以,D项正确,B、C两项错误。
A项:法律具有滞后性。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法律作为规范,其内容是抽象的、概括的、定型的,制定出来之后有一定的稳定性。法律不能频繁变动,更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就会失去其权威性和确定性。但是,它要处理的现实社会生活则是具体的、形形色色的、易变的。因而,不可能有天衣无缝、预先包容全部社会生活事实的法典。这就使得法律不可避免地出现规则真空,呈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和滞后性。因此,法律的内容规定是滞后的。所以,A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4、正确的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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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价值位阶原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就法的基本价值而言,主要是以上所言的自由、秩序与正义,其他则属于基本价值以外的一般价值(如效率、利益等)。本题中, 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剖宫产手术,挽救了黄某母子生命的行为正是保护在先的生命权的体现,遵循了价值位阶原则,故A项正确。
B项:自由裁量原则,是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作出决定的原则。自由裁量原则以法律授权为前提,本题中,并未体现法律授权医院实施该行为。故B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