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公告栏”)要求。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的相关规定办理。
6、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拟报考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7、硕博连读、本科直博除满足上述第 1、3、4、5、6 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出类拔萃的在读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生)或取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直博生)。
8、报考工程博士(085271 电子与信息)除满足上述第 1、2、3、4、5、6 条规定之外,还必须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原则上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电子信息领域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二、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 年 3 月 5 日至 20 日(直博生网上报名时间提前到 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 17 日,报名信息须与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推免公示信息一致,不用交报名费。)网址:http://yz.uestc.edu.cn 要求:(1)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经本人确认无误后打印全套报名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2)报考类别: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人员请选择“非定向”,在职人员、军人请选择“定向”。(3)我校已开通报名费网上交费,180 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641 号)。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8 年 3 月 21 日至 31 日(直博生现场确认时间提前到 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 17 日,周末节假日除外)地点:清水河校区主楼 B2-41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
(1)提交报名材料,包括:①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所在学院盖章,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本科直博生须由博士培养学院盖章,其他人员须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报考工程博士必须是报考导师和考生所在单位拟联合培养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详见网上报名打印材料,也可另附页,无格式要求),③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选用“研究生自助打印系统”打印成绩单,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硕博连读生及本科直博生无须提交,其他人员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④身份证复印件,⑤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港澳台或外国硕士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原件验证后退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并在新生报到入学时补验硕士学位证原件,硕博连读生及本科直博生无须提交),⑥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仅申请考核制学生提交,其他考生无须提交)。
(2)外地考生可函报代替现场确认,报名材料须于 2018 年 3 月 25 日前(以研招办签收时间为准)送达: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 2006 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 B2-419,收件人:研招办,邮编: 611731,电话:028-61830153。注意:请勿邮寄硕士学位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以免遗失,以上原件在入学考试期间提交到考场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均有效。
(3)2018 年 4 月 1 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现场确认结果。
(4)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均须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录取。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时间:2018 年 4 月 14 日至 1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00。地点:清水河校区品学楼 B 区科目:第一天上午(第一单元) 英语(满分 100 分)第一天下午(第二单元) 业务课一(满分 100 分)第二天上午(第三单元) 业务课二(满分 100 分)说明:考试前一周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
(二)复试对象: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复试线(学院如有划线则需达到学院复试线)的考生及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学生,不含本科直博生时间:5 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各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科目:专业笔试(满分 40 分):内容形式学院自定。英语面试(满分 20 分):包括听力和口语,内容形式学院自定。综合面试(满分 40 分):内容形式学院自定。
说明:
(1)我校已开通复试费网上交费,120 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 号)。
(2)打印复试通知单,博士复试系统网址:http://yz.uestc.edu.cn。学校不再单独公布复试名单。
四、录取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委托培养为“定向”;其他为“非定向”)。我校各学院 2018 年录取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录取总人数的 5%。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自主划线,根据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入学考试成绩、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五、学制
直博生 5 年,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4 年。最长学习年限直博生不得超过 8 年,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不得超过 6 年。
六、学费
学费标准按物价局核准标准执行。
七、说明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详情请点击下载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以上是四川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研究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