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见附件3)。
五、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面试大纲: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需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下载。黑龙江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大纲(附件5)。
(五)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六、面试考点
我省本次教师资格面试共设7个考点: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大庆师范学院、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省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黑龙江职业学院(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
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8年3月6日起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
九、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以供相关认定机构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