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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

考试类型

2017年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5)

  • 高校考试信息汇集大学生热门考试资讯
  • 2020-05-04 22:28|来源: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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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九、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有效期内,于每年2-3月期间、8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咨询联系方式

1.网上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服务大厅→在线咨询→业务咨询→我要提问,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相关信息发布。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1日

以上是中国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教师资格证考试

(编辑:中国教育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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