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山西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复印件。
3.山西省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
第三步:网上缴费
2017年12月18日-12月21日24时,已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网上缴费。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15〕241号文件执行,报考费280元/人。
缴费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则面试报名完成。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四、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有关各科目面试考试大纲内容,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
(二)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全科。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高级中学(含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中职专业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考查。
五、面试程序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其它事宜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迟到15分钟以上考生,禁止参加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候考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5.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7.中职专业课及新增科目(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考生需自备教材,其面试程序为:
(1)考官先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按指定内容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4)考官在评分表上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