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将荆州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0月12日8: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荆州技师学院(南校区)
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凤凰路53号。
乘车路线:乘坐15路公交车到市工业学校站下车即可。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2、报考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5、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6、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四、职位取消、核减情况
1.取消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1009)招录计划;
2.取消沙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3015)招录计划;
3.取消洪湖市应急管理局(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5030)招录计划;
4.取消公安县人民法院(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6039)招录计划;
5.取消公安县司法局(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6041)招录计划;
6.取消公安县司法局(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6042)招录计划;
7.取消石首市纪委监委(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7001)招录计划;
8.取消石首市纪委监委(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7002)招录计划;
9.取消石首市卫生健康局(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7008)招录计划;
10.取消石首市人民法院(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7021)招录计划;
11.取消石首市乡镇机关(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7038)招录计划;
12.取消江陵县公安局(职位代码:14230202010012037)招录计划;
13.取消江陵县纪委监委(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9001)招录计划;
14.取消江陵县纪委监委(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9002)招录计划;
15.取消江陵县纪委监委(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9003)招录计划;
16.取消江陵县纪委监委(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9004)招录计划;
17.取消江陵县纪委监委(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9005)招录计划;
18.取消江陵县纪委监委(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9006)招录计划;
19.取消江陵县纪委监委(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9007)招录计划;
20.取消江陵县委党校(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9026)招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