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考生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招录机关可与考生电话联系,若考生明确表示放弃面试资格,则由考生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申请、短信等形式告知招录机关。未参加资格复审,电话联系后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放弃资格复审的申请,则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情况经过记录并签字后,依次递补考生。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在10月15日前完成。
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变更通讯方式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咸宁市公务员局
0715—8126407、0715—8126647
附件:1.咸宁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咸宁市公务员局
2020年9月28日
以上是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湖北省咸宁市公务员考试考生资格复审公告,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