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要求,现就广州市职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本次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我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入围资格审核对象按1:5比例,其他职位入围资格审核对象按1:3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二)资格审核要求及材料
本次资格审核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警察职位资格审核对象需在9月8日17:30前,其他职位资格审核对象需在9月10日17:30前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相关审核材料。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警察职位考生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其他职位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警察职位已扩大入围审核人员比例,因上述原因出现体能测评人选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其他职位因上述原因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职位,招录机关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审核对象需在接到递补通知之日起2天内上传相关审核材料。审核材料如下:
2020年应届毕业生: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报名登记表(该表需在报名系统下载核准后签名)
3. 学生证(如学生证已注销则不需提供)
4.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则须提供相应证书替代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 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人员: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户口簿
3. 报名登记表(该表需在报名系统下载核准后签名)
4. 学历证书
5. 学位证书
6. 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 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 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外语水平、政治面貌等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3. 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 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定义见公告报考指南第18点)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在广州市服务或广州市户籍(生源)、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和以下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