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8月22日参加2020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营口考区的考生规定如下:
1、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每日通过“辽事通”进行健康申报,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
2、考试前14天内,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要离开营口地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自我防护。
3、做好健康状况监测。从8月9日(考前14天)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要求填写好《2020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营口考区考生体温自测表》(自行下载打印,入考点时查看,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取)。
4、笔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APP健康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自我防护。
7、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8、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考生,要提前到达考区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笔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9、考生要对“辽事通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最后,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营口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附:《2020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营口考区考生体温自测表》
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营口考区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