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注意事项
35.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公告、报考指南、职位表和专业参考目录,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考职位。
第二,“考生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生注册”。
第三,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并同意《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否则无法注册。
第四,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如遇到问题应及时拨打上报单位电话咨询。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8∶00至7月17日16∶00。
第五,查询报名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2020年7月17日12∶00前及时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0年7月17日16∶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第六,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8月18日9∶00后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如遇到问题,请拨打省考试局电话,0898-65813556进行咨询。
第七,参加笔试、面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考场参加考试,两证必须齐全,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户口本、驾驶证等其他证件不能作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证件凭证。
第八,查询成绩。报考人员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后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第九,符合条件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36.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的职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特别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规定比例(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可超过1∶3,不得高于1∶5),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能测评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前,由上述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只能测试1次)。纵跳摸高测试、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这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通过测评才能算通过。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超过面试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体能测评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再重新组织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具体标准如下: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37.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的职位,都要参加体能测评吗?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省司法厅下属的各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有职位都要参加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其他职位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
38.报考定向招录职位中“四项目人员”有何规定?
“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应按以下规定报名:
一是服务于海南省、服务期在2年以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未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即可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但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已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如转为事业编制人员等,不能再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是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能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39.要求“中共党员”的职位,预备党员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报考。
40.填写《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报名表》时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报名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中学开始,分阶段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任何职务。为方便招录单位审查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应如实填写,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及考试。
41.报考人员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一律不再更改。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注册和报名过程中务必认真核对所填报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