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要求,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6月20日参加面试后入围体检的考生体检时间定于6月22日、24日(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确认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公告发布当日1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体检。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nbsw2020@mail.ningbo.chinatax.gov.cn。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体检”。如有特殊情况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一)时间:体检当天上午8:00。
(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税务干部学校1号楼1107室(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86弄18号)。请考生按要求准时集合,报到后统一出发。截止到当天上午8:00未报到的考生取消资格。
三、携带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一寸免冠彩色照1张;
(三)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报名推荐表等),必须在体检时提供原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确定。体检为一次性体检,除根据主检医生意见,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重新复查一次外,不再组织复查,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需复查的考生,我局将在6月29日电话通知本人,复查时间也将会电话中告知。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同放弃录用资格,我局不再组织体检。
(三)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人员,请务必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录用单位工作人员。
(四)特殊情况在体检中无法正常检查的,请提供相关医院证明原件。
(五)体检前8-12小时内请不要进食,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禁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其他注意事项请查阅人事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六)为方便体检,当日不要穿戴太复杂或含金属部分的服装,不要佩戴金属饰品。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助听器,近视考生不要忘戴平常佩戴的眼镜。
(七)公务员录用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请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
(八)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五、体检纪律
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六、防疫要求
(一)除医护人员有要求和核查身份需要外,全程佩戴口罩。
(二)进入报到地点应“测温”+“亮码”。
(三)到达体检医院后,应服从医院防疫管理。
(四)宁波健康码非绿码状态和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疫情防控组(13355991555),由疫情防控组决定是否参加体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1日
以上是浙江人事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一),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机、切莫迟疑,合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备考,迎战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