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报考时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1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能否报考?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考录政策待遇,可以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包括:山东劳动技师学院、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山东技师学院、济南市技师学院、山东冶金技师学院、济南交通技师学院(原济南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济南铁路高级技工学校、山东蓝翔技师学院(原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深泉高级技工学校、青岛市技师学院、青岛四方机车车辆技师学院(原四方机车车辆高级技工学校)、青岛海洋技师学院、即墨市高级技工学校、平度市高级技工学校、青岛市石化高级技工学校、淄博市技师学院、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山东煤炭技术学院、枣庄技师学院、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技术学院(原枣矿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滕州高级技工学校、东营市技师学院、烟台市技师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原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龙口市高级技工学校、烟台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山东龙口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港口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山东黄金高级技工学校、潍坊市技师学院、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原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高密市高级技工学校、潍柴高级技工学校、潍坊北海高级技工学校、昌乐县高级技工学校、济宁市技师学院、山东兖矿技师学院(原兖矿集团技师学院)、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原兖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济宁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山推高级技工学校、泰安技师学院(原泰安市高级技工学校)、泰安市岱岳区高级技工学校、肥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汶矿业集团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山东肥矿技师学院、威海技师学院、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威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日照市技师学院、莱芜技师学院、临沂市技师学院、鲁南技师学院、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山东煤炭技师学院、临沂市建筑高级技工学校、德州市技师学院、山东华宇技师学院、德州走四方高级技工学校、聊城市技师学院、滨州市技师学院、滨州市技术学院、鲁中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菏泽技师学院、菏泽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菏泽高级技工学校、菏泽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公路技师学院、胜利石油高级技工学校、东平县高级技工学校、济南二机床高级技工学校、济南英才高级技工学校、德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原山东民族技师学院)。
16.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入学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17.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⑴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⑵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⑸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8年3月,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2年。
1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残疾人”职位?
招录职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山东户籍或者山东生源2018年应届毕业生,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录职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其中,听力残疾的人员,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较好耳3米内应当能够听到谈话,且言语能清晰交流,符合其他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报名时,请在《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残疾类型级别、具体状况和情形等,可参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1年第2号公告,GB/T26341-2010)填写。
二、关于报考期间的纪律要求
1.在报考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哪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当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考试、诚信履约,要遵守公务员笔试、面试考场规则及有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不得有以下违纪违规情形:
⑴《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中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
⑵干扰、串通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⑶组织、参与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⑷支持、放任他人从事影响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的行为;
⑸违反笔试、面试、体检、测评等纪律规定的行为;
⑹影响笔试、面试、体检、测评等工作秩序的行为;
⑺其他妨碍公务员考录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2.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录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将视情形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等相应处理。被认定有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
3.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的一项重要参考。
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是记录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失信行为的一个专项信息库。失信行为的记录年限分为五年和长期两种。这项制度为全国通用制度。人员的失信行为一旦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在记录期限内将直接影响报考中央及各地公务员。其失信行为的情形,是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着山东省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的逐步完善,我省将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对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的报考人员失信行为,视情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的失信行为,将对其本人将来的工作生活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4.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2017年,我省严肃查处了多起雷同答卷事件。请报考人员在确保自身诚信考试的同时,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以免被他人抄袭,给自身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5.《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名时间从2018年3月22日9:00开始,至2018年3月25日16:00结束。
2.报名方式是什么?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hrss.gov.cn)。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并且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否则无法通过网上资格审查。
4.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⑴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本报考指南、招录职位表、有关招录简章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告,以及报考期间纪律要求,了解公务员招录关于报名、体检、考察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梳理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照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录职位表和有关招录简章、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可查询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
⑵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hrss.gov.cn)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程序有关要求,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⑶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申请。报考人员要在2018年3月22日9:00至3月25日16:00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要自查报名信息,确认是否已全部体现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遇有政策和资格条件问题,及时咨询招录机关;遇有技术问题,及时咨询省人事考试中心。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查询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16:00。
⑸报名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要在2018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拟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须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报考“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
⑹打印报名资料。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⑺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要在2018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4: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保存至考试录用工作结束。
⑻参加笔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未带笔试准考证或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⑼查询笔试成绩。2018年5月下旬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⑽查询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应及时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面试公告,与招录机关联系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有关事宜。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⑾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或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加试专业能力测试招录职位的,应当按规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专业能力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考试成绩。
⑿查询体能测评公告。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面试人员,登陆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查询体能测评公告。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⒀查询体检公告。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可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登陆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查询体检公告。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⒂配合做好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四、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本次招录中只能在全省范围内报考一个职位。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在2018年3月25日16:00前,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在未通过资格初审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3.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初审不通过,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报考人员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招录机关要求补充材料的除外),但可以在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3月25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5.对报考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在招录职位表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