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无需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17年11月3日0:00至11月9日18: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2月12日10:00至12月15日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2017年11月9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近桂林路)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 专业科目(除农村建设管理外)
17:30-18:30 农村建设管理
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综合管理类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六大类,其中农村建设管理类仅限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综合管理类不设专业考试科目。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专业科目考试为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还可以根据各自的条件同时选报一门其他专业科目,并选报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A类职位。优秀居委会干部限报综合管理类。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采取定向报考,选报B类、政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于2018年1月19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定向招录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职位,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以及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按照其招录职位特点,分别单独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人数不足的,可适当调整招录计划。
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在报名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可最多按照招录计划人数5倍的比例,从高到低分排序,单独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职位报名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9日18:00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第一轮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将对达到本类别专业考试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组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14日18:00,并接受各招录单位资格审查。
公开调剂工作结束后,如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调剂。
调剂工作全部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8年3月21日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2018年3月21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团市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1日。(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因招录人数较多,面试时间可延长至4月3日)。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职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实际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录单位可根据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
首轮招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单位职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于2018年5月在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考生中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