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考试 
  • 移动端 
  • 网站导航 
方式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中国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

公务员考试考试公告

考试类型

『福建省考』2018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公告(2)

  • 高校考试信息汇集大学生热门考试资讯
  • 2020-05-25 22:02|来源:福建省公务员局
查看 查看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于招录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和申诉,并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申诉通道”申请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裁定。申诉通道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9日上午8:00—3月16日下午17:30,报考者可于申诉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18年4月11日9:00—4月20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职位将标明A类或B类。

报考乡镇(街道)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乡镇机关)》。

报考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岗位的,须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其他需要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详见招考职位表。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该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的笔试时间具体安排为:

4月2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1日下午14:00—16:30:《申论》。

专业科目的笔试时间安排为:

4月22日上午9:00—11:00:《公安基础知识》(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考生)

省委机要局机要技术中心网络与计算机系统管理、省外办外语翻译、省公安厅网络安全管理等职位的专业科目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4、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者(包括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考生)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但报考省委机要局机要技术中心网络与计算机系统管理、省外办外语翻译、省公安厅网络安全管理等职位的,只能选择福州考区考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对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的职位已在招考职位表中注明。报考者可在2018年5月25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从笔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产生。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考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面试前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另行公告。

2、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由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或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招录机关或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在职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核时应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时限要求。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面试资格复核时,应提交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证明,招录机关应核实考生原录用职位的服务期要求,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规定时限之前由招录机关确认,并及时报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递补人员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限,超过该时限的,不予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未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其考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即,A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50%+面试成绩×50%;B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面试成绩×50%。

加考专业科目的,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加考《公安基础知识》职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0%;

(2)省委机要局机要技术中心网络与计算机管理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3)省外办外语翻译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40%。

(4)省公安厅网络安全管理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以上若为A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

2、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机关、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或专门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可以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报考单位所在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以进一步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因少数民族报考者加分而引起的排名和进入面试人选变化的,届时将在考录网上公布。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公安类职位面试合格的考生在体检和考察前须参加由公安机关组织的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恐怖等涉密要害职位,心理能力测评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其他公安类职位心理测评不合格的由公安机关组织专家进行心理访谈,心理访谈仍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体能测评按公安类职位体能测评的程序与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和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合格的考生在体检和考察前须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的人民警察职业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公安类职位体能测评的程序与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缺席者,

取消录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考察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录用考察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录机关应从报考该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

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

行)》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录用职位约定的执行,其中: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录用公务员在县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录用时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编辑:中国人事考试网 )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