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2017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中,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和法院系统人民警察部分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
(一)报考监狱戒毒机关、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时间为3月29日(星期三)。
体能测评时间为当天上午8:00——下午17:00。
(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时间为:
3月28日(星期二)——测评报考银川市、吴忠市(不含盐池县、同心县)、中卫市公安机关的考生;
3月29日(星期三)——测评报考石嘴山市、同心县、盐池县、固原市公安机关的考生。
体能测评时间为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二、体能测评地点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场地设在自治区公安厅训练总队体育场,地址: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865号北方民族大学北侧;
报考监狱戒毒机关、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场地设在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三、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
体能测评内容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具体为:
(一)男子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