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考生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服务所在市、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
3.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应为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且已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入伍所在市、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本、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本次我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见附件1。其中执法勤务职位须在笔试环节增加专业科目笔试。
(二)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6︰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0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缴费确认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交考试费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3月9日16︰00至3月10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所报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4月1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17年3月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综合管理职位、执法勤务职位、警务技术职位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 上午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二)专业科目笔试。
执法勤务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有关情况详见《广东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
2017年4月8日下午14︰30—16︰30
(三)笔试成绩。
1. 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 执法勤务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