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公布,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6522人,注册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至3月26日17:00,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9:00至3月26日17:00,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分为通用卷和乡镇卷。乡镇(街道)机关以及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乡镇财政所、乡镇司法助理员、选调生等职位适用《申论》乡镇卷。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需考《法律专业知识》,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考招警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招警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1日。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湖南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湖南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和职位信息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6522名,其中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401名、市州直机关99名、县市区直机关186名、乡镇(街道)机关4128名、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下同)487名、法院系统556名、检察院系统265名、从全国普通高校选拔选调生400名。
(二)职位信息
1.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招录条件和计划详见《湖南省2019年公务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2.选调生的选调对象、条件、计划详见《湖南省2019年从全国普通高校选拔选调生职位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求》(附件2)。
3.全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职位招录条件和计划详见《湖南省2019年法院、检察院招录职位表》(附件3)。
4.全省公安机关职位招录条件和计划详见《湖南省2019年公安机关招录职位表》(附件4)。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阅:
红星网(http://www.hxw.gov.cn);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hnrst.gov.cn);
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
各市州委党建网、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人事考试网。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9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以后出生)。
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以后出生);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录职位表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委组织部认定。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招考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湘(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招考职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任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且连续任职3年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农村或社区中兼任职务的不得报考。
(4)招考职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村(社区)干部可以报考其服务单位所在地域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其服务地所在地域面向“四项目”人员的职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参加公务员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公告发布之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任职、现役、辞退、放弃或取消录用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8月底,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